Flickr 大圖:https://www.flickr.com/photos/14006/albums/72157669701324783

雖然之前說過,入手了隻我要的高規小手機,但也由於 iOS 漸漸的沒什麼新意,所以也不會有特別的新鮮感的去給他秀秀;但再怎麼說也是隻實用的小手機,加上我龜毛惜物的個性,還是照舊,照之前 iPhone 4 的習慣用法的給了保護。

個人是習慣裸機路線加手機套,所以就拿之前 iPhone 4 用的 EVOUNI 奈米布套,可保護也可擦手機指紋油膜;然後再怎麼裸機也是要點必要的保護,正面自然是 imos,背面則是最低價白牌三件式的透明貼而已。可是總覺得保護還是不夠,特別是邊邊角角的部份,所以還是找了個手機殼,結果無意間給我找到完全符合我要的殼:薄、貼身、霧透黑的 caudabe。

或許之前我沒接觸過,第一次看到這品牌還在想說是啥牌,竟能賣到這般中等價位,上網做做功課後發現還不算小的品牌,加上是完全符合我的需求,就索性的給他賭一次,還好賭對了,所以這開箱文就出生了,因為真的大推 XD

▼收到時外包裝,沒啥好比的,差不多都這樣

undefined

▼包裝背面有 LOGO 的浮水印,有特別強調精度的設計。然後及我的太空灰 SE

undefined

▼包裝一樣有封著

undefined

▼內容物就殼和一張品牌卡而已

undefined

▼磨砂霧透黑,這就是我一直以來要的

undefined

▼由於 SE 背面有一大片的銀灰,加上霧透黑可以低調點又能增加質感(個人拿手機不愛高調)

undefined

▼已經夠薄的殼還是壓個 LOGO 上去,沒花花綠綠的有的沒的,簡單低調

undefined

▼SE 背面反光的話其實很顯眼,所以要用個消光的感覺(後面有照片,超讚的感覺,個人超愛)

undefined

▼由於是塑料殼,所以會有點內凹以確保能穩穩的卡住(?);且是微軟的殼(不是 Microsoft 那個微軟 XD),但過度彎折還是會斷裂(會先出現白色折線,再下去就會斷!為什麼我會知道?我不是 trivago,但我有實驗精神 XD )

undefined

▼孔位也是有對到(其實在這之前有買過一個幾十塊的便宜貨,音量鍵孔位給我跑掉…@@)

undefined

▼組合!就是這種霧透黑,把 SE 背面的亮反光消掉,且只剩殼的 LOGO 會反光,質感爆表!這才是我要的太空灰嘛~(鏡頭旁及蘋果 LOGO 旁是貼透明貼的氣泡)

undefined

▼孔位有對到

undefined

▼孔位及邊框斜角的服貼度都很合身

undefined

▼底部。邊角有些許塑膠射出的毛邊,但因為是用微距鏡拍的才看得出來,平時肉眼看不到~ PS:既然這張是微距拍的,就順便說一下我的三明治保護,背部及側邊是手機殼;手機背面和手機殼間有白牌的透明貼;側邊手機殼只包到邊框準準的;然後就是手機正面玻璃;手機正面玻璃上面再一層 iMOS,這樣看得出來嗎

undefined

▼超合身的!但要注意的是因為很薄且又合身,所以正面的玻璃是比較高的,也就是如果單用這個手機殼的話手機正面朝下放玻璃會親桌子,但我的使用習慣就像照片這樣,有布套和 imos,所以沒差。

undefined

▼水平角度來一張!這個殼的厚度就剛好和 SE 的按鍵齊頭~

undefined

▼側面也一樣,裝上保護殼後也都剛好齊頭,用手摸的話會變平的,整隻手機的手感變超讚的!

undefined

▼顆顆!感覺不出有殼~

undefined

▼再顆顆!又薄又服貼到好像只是換個色~

undefined

手機殼嘛…每個人有每個人的使用方式及習慣,當然這邊是我的使用習慣,畢竟如果說要防摔的話,這殼可能不適合,但至少在合理範圍內可以防外表受傷,重點是我拿這手機為的就是要適合放口袋及單手拿取手握,當然是盡可能的以不增加體積為主了(不然我也不會把只用幾個月的 Nexus 5X 賣了…就是太大…話說現在我又在等年底的 hTC nexus 了 XD 尺寸是重點)

PS:上頭說的微距鏡拍的,嗯…看照片時才發現我的手機好髒 @@…Flickr 大圖

undefined

再 PS:殼我是在蝦皮買的,單純東西真的不錯,且賣家人和服務也很 Nice,真的大推!(還會自嘲低評都是自己寄錯顏色,雖然只有霧透黑和霧透明 XD)

為什麼要推這位賣家?因為賣家對自己的商品很重視,看到我的照片後還會說我這個殼邊修的不夠漂亮要換一個給我,單就這種服務態度就很難能可貴了,而這也是我為什麼在文末放上微距鏡的照片,iPhone 喇叭孔這麼髒,車邊也是花花的,但就算一般人用力看也看不出來吧?何況是手機殼的毛邊,是吧 ^^(我沒和賣家換殼,摸不出差異肉眼也看不出來就算了)

硬要嫌的話嘛…價格吧。不過看朋友用犀牛的和這陣子很流行的空氣殼…嗯…造型、尺寸都不是我要的菜,且也不比我買的這個便宜~

業配文?哈哈!我什麼咖啊 XD


arrow
arrow

    洪小昭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